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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热点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述损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热点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述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1.船舶共同海损有:搁浅损失5.5万元、起浮损失1.8万元;单独海损有:着火损失7.5万元、上漆费用6900元。

2.货物共同海损有:第三货舱的70吨短卸的75%,即0.9975万元、第五货舱的短卸的全部损失1.596万元;单独海损有:1.33万元的25%,即0.3325万元。

这里,第五舱的短卸84吨说明是与修船时的火灾无关,同时前面已经确定船舶载有1000吨白薯干,因此可以推定出,该损失是由船舶搁浅造成的。

3.搁浅损失、起浮损失和第五舱短卸损失有第一、第二货主共同分摊,其余共同海损由第二货主分摊。

共同海损保险公司都要赔吗?

不是

  共同海损承担赔偿方式是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为什么苏伊士推定为共同海损?

苏伊士运河堵船中断事件主角EVER GIVEN在4月1日被船东宣告为共同海损,并指派共同海损理算人Richards Hogg Lindley搜集相关共同海损担保。不论有多少货代和货主表示不服,都没有其他办法。现在,只能按照共同海损的通知,提供担保以及相关文件才可以放行。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货物险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货运险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根据通知,需要提供填写**的Average Guarantee并由保险公司签署,同时附上发票、提单以及保单。即可获得放行。

苏伊士运河是一条连接地中海和红海的狭窄水道,由于其地理位置重要,成为全球航运交通的重要通道。然而,由于苏伊士运河航道狭窄,承载能力有限,加上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使得苏伊士运河的航运量逐渐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苏伊士推定为共同海损,意味着在该运河中发生的任何损失都需要由所有受益方共同承担,以保证运河的正常运行和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共同海损由发货人还是收货人承担?

共同海损是指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由于共同海损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以通常由承运人和货主共同承担。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共同海损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摊:

1. 一般平均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承运人和货主在共同海损事件中按比例分担损失。比例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的。

2. 共同海损条款: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会在运输合同中约定共同海损的具体分摊方式和责任承担。这些条款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运输方式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

具体分摊责任的方式和比例会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国际贸易惯例和适用的法律进行确定。因此,在具体的情况下,最好参考相关的合同条款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定共同海损的责任承担方。

到此结束,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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